宁波微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微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

深耕现代公司治理,全面开启“单层制”发展新篇章 | 公司圆满完成董事会换届暨经营管理层聘任工作

  • 发布时间:2026-07-20
  • 发布者:WECO
  • 浏览量:121

     2026年7月20日,宁波微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举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、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。会议通过修订《公司章程》、第三届董事会换届选举、选举董事长与副董事长、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核心议案,各项法定程序规范完备。

     为落实2023年修订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关于简化治理架构、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制度导向,结合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经营实际,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《关于修订〈公司章程〉的议案》。依据新版章程,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,全面落地单层制治理模式,由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完整承接原监事会全部法定监督职能。

     本次架构改革实现决策、监督职能一体化统筹,压缩管理层级、降低内部沟通与管理成本,构建扁平化、高效率、敏捷化的现代企业治理体系,适配公司持续扩张的业务规模与市场化竞争需求。

     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,经控股股东宁波微科控股有限公司合规提名,股东会依法选举邱志伟、吕燕、邱奕航、吴子豪、吴世行五人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,董事任期三年。

     股东会结束后,公司随即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,全体董事经充分讨论、一致表决:选举邱志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,吕燕为副董事长。

     根据董事会提名,经全体董事表决,一致同意聘任邱奕航为公司总经理,王明山为董事会秘书;经总经理邱奕航提名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,聘任吴子豪为副总经理、王明山兼任财务总监。上述全部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,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。

     新一届董事会与经营管理层将恪守合规经营底线,坚持创新务实发展路线,持续深耕智能网联光电核心赛道,以稳定可靠的产品与服务回馈客户、股东信任,稳步提升经营业绩与行业竞争力。

     浩渺行无极,扬帆但信风。本次董事会换届与治理模式革新,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注入全新制度动能。未来,公司将依托精简高效的单层制治理平台,凝聚新一届管理团队合力,持续拓展光电产业市场版图,脚踏实地、行稳致远,奋力书写企业发展全新篇章。